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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政策文件库 · 精神药品·· 2024-05-15精选AI 评分74

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AI 导读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4年第54号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

公告明确了右美沙芬等药品的管制升级与咪达唑仑的分类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涉及临床处方与药品流通管理。

来源:中国政府网 政策文件库 · 精神药品 · 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