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首次聚焦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题会议在大连举办,共商亚太区域协同路径
8月26日,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与亚太经合组织健康科学研究院在大连共同主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亚太地区优先事项与路径”专题会议,这是APEC合作框架下首次聚焦该主题的专项会议。
8月26日,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与亚太经合组织健康科学研究院在大连共同主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亚太地区优先事项与路径”专题会议,这是APEC合作框架下首次聚焦该主题的专项会议。
2026年7月28日至31日,全国12356心理援助热线督导人员师资培训班在哈尔滨举办,来自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73名学员参加。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返岗实习”两阶段模式,学员须完成不少于20学时实习任务,两项考核均合格方可获得培训学时证明。
联合国青年事务助理秘书长费利佩·保利耶博士一行到访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双方围绕青年心理健康从“治疗症状”转向“系统变革”展开座谈。国心中心主任付强以“治鱼”更需“治塘”作喻,提出优化教育、就业、家庭、社区等社会环境,并倡导以“五个年龄”综合评判青年。保利耶透露联合国青年办公室拟于2027年召集全球青年心理健康多利益相关方会议,期望国心中心参与分享中国实践。
英国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协会(BACP)回应教育部“让所有人都有效的收养支持”咨询,警告 ASGSF 反复短期延期和资金削减正在损害照护连续性。该基金已从每名儿童 £5,000 降至 £3,000(降幅 40%),部分服务提供方称只能提供部分年度的支持。BACP 还反对将 RCT 作为唯一有效性标准,主张纳入质性研究、案例研究和混合方法证据。
2026年4月11日,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联合国家图书馆、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舞蹈学院,在国家图书馆启动“国图讲坛·阅读新力量”四方共建计划并举办“心悦之旅”首场圆桌沙龙,近两百名首都高校青年学生参加。四方代表从政策、中医药、舞蹈和临床心理等角度探讨多学科、生活化的心理健康促进路径。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5个部门于2026年3月23日联合印发《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基本健全。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了到2030年基层心理服务、学校心理辅导室和12356心理援助平台的建设目标,可据此了解心理服务体系的落地路径。
2026年3月25日至26日,第三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创新发展大会在南京举行,2500余人现场参会,主题为“‘十五五’心启航 开启中国式现代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大会发布《12356心理援助热线常用接听语境指引》(第一版·试行),启动“啡尝精心”精神康复人员社会就业赋能项目,并设置4大专题研讨会、30场圆桌对话会和8场主题工作坊。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于2025年9月15-17日在京组织召开全国医疗机构内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工作交流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处二级调研员高斌及中心副主任黄长群出席,40余名代表及专家参会。会议围绕心理咨询行业规范发展、服务管理及医疗机构内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工作经验进行主题报告与分组讨论,与会代表呼吁尽快完善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规范服务流程及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三年的行动。
推荐理由:方案给出2025至2027年儿科与精神卫生服务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可据此判断基层心理门诊、睡眠门诊与12356热线的落地节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国卫办医政发〔2025〕4号通知,决定开展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工作。符合条件的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后可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后加注“精神卫生专业”或“(精神)”字样,并录入全国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系统。
推荐理由: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明确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的条件与程序,有助于扩充精神科医师队伍。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置“12356”作为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要求各地力争在2025年春节或元旦前后投入运行,确保于2025年5月1日0时前实现拨打该号码接通心理援助热线。
推荐理由: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号码的落地要求,涉及开通时限、坐席配置与原有号码过渡安排。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依据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物质清单见附表。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46种物质被列入管制目录及施行时间,可供关注精神药品监管范围变化的人参考。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4年第54号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右美沙芬等药品的管制升级与咪达唑仑的分类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涉及临床处方与药品流通管理。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于2023年12月19日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等数据交换共享。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的部门分工与时限要求,对从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与转介工作的机构有直接参考价值。
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的分工与转介路径,可了解学校、社区与医疗机构如何衔接。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于2023年4月20日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9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了2025年心理健康教师配备与家庭教育指导站点的量化目标,可供学校与从业者对照落实。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3年第43号公告,将奥赛利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将苏沃雷生、吡仑帕奈、依他佐辛、曲马多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还按每剂量单位含氢可酮碱是否超过5毫克,将相关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分别列入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苏沃雷生、吡仑帕奈等品种的管制类别与施行日期,可供临床和药品管理环节对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2022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主题为“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活动内容包括开展防治知识科普宣教、加强政策宣传培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并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服务等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制定并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该规范旨在贯彻落实2017年《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卫医发〔2020〕7号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通知提出增加护士队伍数量、加强培养培训、拓宽职业路径、加强待遇保障等12项措施,明确统筹编制内外护士薪酬待遇,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并重视护士心理健康、为一线护士减负。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民发〔2020〕13号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社区网格化防控。通知提出为参与社区防控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为志愿者发放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专属保险,并探索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评估。